|
时间: 2011/9/22 13:01:11 浏览: 869 |
细心的商家和消费者不难发现,空气能因本公司总经理林汉波先生2009年11月11日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将空气能热水器价格砍半”、以优质低价大规模推广空气能而在业内一夜成名。但自从林汉波先生被迫离开中山、另行筹组成立广州市诺普电器有限公司后,市场上出现了两个诺普:一个是广州诺普、另一个是中山诺普。其实,中山原来的注册商标是英文lope,中文并没有注册,本公司总经理林汉波先生于2010年11月8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诺普空气能的中文商标,在其之后,中山诺普为了稳住不明真相的商家和消费者,也于同年12月23日递交了中文诺普的注册申请。2011年5月10日,国家商标局以发文编号:ZC8820390BHI作出初审,除驳回自然人杨明已经申请注册的灯、水加热仪器外,初审决定同意林汉波先生在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冰箱、饮水过滤器、电暖器、风扇等产品的注册申请,并予以公告。此外,根据中山诺普公司官方网站提供的注册申请编号在国家商标局网上查询,显示出错,估计该公司的诺普中文商标注册申请已被驳回、不予公告。依此判断,空气能的商标专用权最终将归属林汉波先生及其所创办的本公司。 |
|